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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9日 星期日

【多媒體藝術之互動美學論】

銘傳大學設計管理研究所/96776124/洪聖典
關於「媒體藝術」(Media Art)一詞,Robert Atkins在《Art Speak》書中大約做了以下的描述:「這裡所說的『media』(媒體),指的並不是形構藝術作品的物理成份,譬如壓克力顏料或青銅,而是大眾傳播媒體(mass media)。此一藝術形態採用廣佈流行的傳播媒介,譬如報紙、電視、宣傳海報、以及廣告告示板等等。」在Robert Atkins看來,「媒體藝術」是「觀念藝術」(Conceptual Art)的一個子集(subset),而「普普藝術」(Pop Art),因為受「大眾文化」所吸引,則是「媒體藝術」主要的前驅者。「媒體藝術」崛起的時間,在1970年代期間;按照作者的說法,美國是「媒體藝術」的大本營。再者,Atkins也指出,「大多數的媒體藝術家均對大眾媒體及其操控公眾輿論的手法,採取高度批判。」到了1990年代後期,隨著數位媒體的崛起與興盛,尤其是電腦數位科技與網際網絡技術的快速成熟,以及電子數位影音產品的普及化,「新媒體藝術」成為更新的辭彙,語意當中更涵攝著對於當代藝術以結合或運用「新科技」作為手段的期待。大抵而言,「新媒體藝術」強調對於「新科技」的運用與實驗,俾使其成為藝術表現的一種可能。
「互動性」的作品形式已經在當代藝術的領域中看到很多,創作者將藝術的知識與機械的裝置加以融合組織,利用各種創新的手法與意涵,改變了觀賞者視覺、聽覺、時間、空間與情感的觀念,以互動的方式讓觀賞者參與作品的展演,甚至觀賞者是完成作品的一部份,創作者透過這樣互動的過程讓作品達到最後的呈現效果與意念傳達,觀賞者不同程度的影響及參與,也造就了作品不同程度的展現。產生互動性的介面,低涉入的互動方式來說可藉由滑鼠、鍵盤、搖桿等,高涉入可透過機具的載裝,例如3D眼鏡、虛擬頭盔、機械手套與任何模擬輔助器具,除了視覺、聽覺與觸覺的互動外,甚至是可以有嗅覺的裝置,進而達到完全的互動,所以互動性的作品中,甚至都有一定程度的驚奇與趣味,讓觀賞者有意想不到的想像空間與肢體效果。

創作者將內心抽象的概念與感知,利用了數位化的過程與技術,模擬在數位媒體的領域中,設定作品的方向角度,形式與構成甚至是沒有固定的時間性與實體性,因為在互動的過程可以激發觀賞者的感官與知覺,這種感知的活動就是創作者所要傳達的意義存在,觀賞者在影響事件的過程與身體四肢的交互動作中,也是一種創作者與觀賞者之間的溝通過程,而觀賞者就是透過有意義的行動過程並達到選擇的結果,但是如果過度的將主控權交給觀賞者,是會很容易造成創作者觀念與意義的流失。另外也要有好的人機介面設計,甚至考慮到人因工程,才能將作品清楚的、有效的傳達給觀賞者,所以在處理互動性的過程中更應該注意到作品的結構性,與新美學思維的存在,進而訂定一種新的美學標準,而這種新的藝術過程,不適用以傳統藝術觀念相比。


銘傳大學設計管理研究所/96776151/邢淇淇
藉由作品強調互動為表達的方式,讓觀賞者從原本被動的角度置換到可參與互動或影響藝術作品呈現的一部份,此類藝術品的多元性與未來發展,引起許多討論的議題與爭議。時代的進步,科技的發達,電腦被廣泛的利用,讓藝術更加地融入在現今人們的生活,人們跟著時代的轉變在思想上也有新的思維,開始會注意到藉由藝術家所呈現的作品探討到當代社會議題,也開始重視藝術品帶給我們不只是視覺上美感的價值,而是生活上的啟示。

互動式藝術帶給觀者新的感受,對時代的感受,以藝術來描寫社會,或是一種現象、一種議題。有與時間的互動、與虛擬空間的互動、與影片的互動,講義中提到與實體空間的互動,運用投影讓觀者以手遮住投影的虛擬影像,揭露現實的影像,真實與虛擬交錯的方式,揭露帝國是供提建築背後曾存在的權力階級與殖民的事實,暗指過去權威的黑暗面,我滿喜歡這類型的表現手法,以對比的手法呈現,讓觀者的想像空間更大,也可能創造對於事物不同的看法。我們處於資訊爆炸的時代,視聽資源取得便利,造成人們對於訊息接受與感知的要求越來越高。藝術品不再只是美感而已,更讓觀者有所體驗,體驗資訊爆炸的時代帶給我們不只是生活上的便利而已,還有對於藝術品的創造,讓藝術品變為傳達與溝通的媒介或是與生活結合,生活美學是大家近年來追求的目標,也是將藝術融入生活中,也許表達現代人對於美的價值觀,也許代表現代社會進步人們的衝擊,不管為何,藝術家以科技工具來表達其創作理念之餘,應當思考現代藝術之脈絡與美學精神的延續。

對於多媒體互動式藝術這塊是新興藝術,讓觀者由第3人便為作品呈現的一部份,不只讓觀者參與作品、體驗作品,讓其印象更為深刻,我想這多媒體藝術運用不僅僅是新的藝術創作,就商業行為來看,對於廣告市場也可能是新的媒體傳播方式,那所帶來的衝擊應該會更大,因為消費者由被動式的接收廣告轉而主動的與廣告作互動,這樣的行為模式所照成的廣告效果會更好。

銘傳大學設計管理研究所/96776160/朱玟潔
我們處在高度科技化的社會,我們每天都在使用高科技媒介與外界互動與溝通,竭盡所能的運用傳播科技所帶來的便利,而科技的發展不僅改變了我們的生活,也改變了我們交換資訊的方式。藝術創作,也因不同時代的文化經驗刺激,而改變了觀賞者與作品的溝通模式。

複製技術將藝術品從其原本的靈光與祭典儀式功能中解放出來,取而代之的是藝術品的展覽價值;七十年代末期接受美學提出了文學作品當代藝術領域中,主體與客體相輔相成的關係,以及藝術品本身與觀者審美經驗同樣重要的創新理念,強調作品本身的價值唯有透過讀者的認知與理解過程才有實質的意義,也就是說,接受美學的核心思想是強調與重視讀者接受與參與閱讀的過程環節;到了二十世紀,杜象認為觀眾的思考過程和創造者的行為一樣重要,而達達主義、未來主義與超現實主義從對於藝術的質疑,到身體力行的實驗性創作形式被視為後起的行動藝術、觀念藝術、偶發藝術等新思潮的先驅。行動主義者打破藝術與生活的界線,跨向藝術自由的領域,而偶發藝術的形式包含廣泛,從對於環境何物體所感受的聲響、氣味、時間的延續等,能對群眾產生作用的情緒都可包含在內,藝術家把情境擺在觀眾面前,刺激並考驗觀眾與現實的關係,他們認為,藝術品的展覽價值只在與觀眾的感覺和理解中發生。

當代藝術領域中,許多作品強調以互動為表達形式,將觀賞者從原本被動的角度置換到可參與互動或影響藝術品呈現的一部份,所謂具互動性的藝術作品即是除了作品本身之外,另外藉由裝置介面,使觀賞者得以參與或間接操作藝術品的過程,Jeffery Shaw認為互動美學的定義必須結合影像的虛擬特質與當下互動的審美感知經驗。我們深處在資訊媒體爆炸的科技化社會中,隨著科技融入藝術的形式逐漸明朗,多媒體互動式藝術提供觀者親身沉浸式的體驗,在觀者與這些藝術品的互動過程中,每一次體驗的感受都充滿變數與期待,每一次衝擊都是無可取代或複製的經驗,但值得我們深思的是,當我們過度依賴科技,體驗科技帶給我們的新奇與樂趣之餘,我們常常會忽略作品背後真正要傳達的寓意,又或者,在著重於互動之時,常因國情不同,而產生觀賞者不想與作品產生互動,或不能體會藝術品的精神,導致作品失去了藝術的價值,我想,這是我們應該努力克服的問題。
銘傳大學設計管理研究所/96776115/陳玟渝


在傳統的藝術表現形式中,皆為觀賞者為被動的方式去了解,
而近代演變至利用科技使創作者將觀賞者加入或成為藝術品呈現的一部分,
讓雙方能因此有直接的溝通了解。
在作品的呈現,
通常的表現方式是作者本身的主觀意識去創作藝術品,
現在創作者近而會去思考,
需要以觀賞者能夠有相同時代所能代表的符碼或氛圍來做為溝通的方式,
以生活為藝術的一部分和強調參予者與經驗的建立為重。

審美對觀者價值之探討中提到,
在70年代的接受美學中,
他的核心思想為強調讀者與參與者的過程環節為,
將作者與作品、讀者的觀點綜合考察再來定義作品的價值,
而在讀者在閱讀過程中對文本的內容必須透過作品與讀者的相互作用,
作品的內容才能轉化為形象、意義、價值以及其他審美效果,
而不受主觀意識影響。

20世紀的藝術因杜象的(現成物)觀念,認為不需製造新的藝術品也不選擇,
而是把一個處境當為藝術品,它只在觀眾的感覺與理解中發生,
而影響新藝術的形成。
他認為觀眾的思考過程和創造者的行為一樣重要,
皆需要去關注。

再與參與者產生互動為前提,媒介的運用已經與科技數位類結合,
產生最直接能與觀者有所溝通的互動形式,
互動形式包括了有與時間、空間(虛擬、實體、資訊)、影片(互動文本)等…
皆為直接讓觀者能融為作品一部份,
更有選擇擁有、成功的喜悅或失敗的感受。
在每一次偶發的體驗與感觀者親身沉浸的體驗都充滿了變數與期待,
每一次都是無可複製與取代的美感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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